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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制度表
职工年休假
条件 |
工作年限满5年不满10年者 |
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者 |
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者 |
文件依据 |
休假 天数 |
7 |
10 |
14 |
湘办发[1991] 17号 |
注 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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探亲假
条件 |
探望配偶 |
未婚职工 探望父母 |
已婚职工 探望父母 |
文件依据 |
探亲 假期 |
每年一次,给假30天 |
每年一次,给假20天;如两年1次,可给假45天 |
4年1次可给假20天 |
国发[1981] 36号 |
注 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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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丧假与产假
婚假 天数 |
3天.凡实行晚婚者,增加婚假12天 |
文件依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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丧假 天数 |
3天.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,可给予3天丧假,丧事在外地料理的,可给予路程假。 |
[1988] 国务院令 9号 湘劳险[1988] 110、218 号 《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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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 假 天 数 |
小 产 |
不满4月的15~30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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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以上的42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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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常产假90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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难产增加产假15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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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胞胎生育,第多生一个增加产假15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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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假期间,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母亲,增加产假30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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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行晚育者,再增加产假1个月,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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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解 |
1、婚假、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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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产假包括公休假日及法定假日在内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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